排名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等级 | 入选年份 |
1 | 山东政法学院 | 法学 | 国家级 | 2019 |
2 | 山东政法学院 | 监狱学 | 国家级 | 2020 |
3 | 山东政法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省级 | 2019 |
4 | 山东政法学院 | 新闻学 | 省级 | 2019 |
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专业
省级特色专业:法学、监狱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
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首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专业
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支持专业:法学专业
省级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法学专业
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刑法学、经济法学
2022年山东政法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按照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一)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需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要求,均予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只要考生体检符合要求,且服从调剂,原则上不予退档。
(二)非综合改革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分配专业。若未被相应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根据缺额专业计划,参考考生志愿情况和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录取到未满专业;若未被相应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学校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三)对于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四)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五)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对同一专业类别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和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