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者。
3. 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
四、录取原则
(一)湖南省内考生
对于报考我校美术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之后,按湖南省提前批相关类别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二)非湖南省考生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2、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省份: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我校艺术类所在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学费标准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的规定,学费标准为 8000 元/年。
六、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及专业复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其他
1.纪委监督电话:0731-84617690
2.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618406;84638407;84618084(传真)
3.学校网址:https://www.hunau.edu.cn/招生网址:https://zs.hunau.edu.cn/
4. 如遇有关上级部门政策变化,按上级部门政策执行,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序号 | 学校名称 |
1 | 中南大学 |
2 | 湖南大学 |
3 | 湖南师范大学 |
4 | 国防科技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