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遵义师范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条件内容,可供大家了解参考,希望以下的内容也能帮助到大家。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加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引导专业建设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规范转学转专业的工作程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遵义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遵师发〔2017〕72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转专业基本原则
(一)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尊重学生兴趣和专长,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尽可能满足学生志愿和专业发展的需求。
(二)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加强转专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各学院应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并将实施程序、标准和成绩等均向学生公布,增强转专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各学院相关实施细则一经公布,应严格执行。
第二条转专业对象
在籍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第三条转专业范围
(一)根据专业招生情况,学生根据自己的志愿,可以从现在就读的专业,转到我校其它本科专业。有定向、委托培养或相关协议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二)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原则上按特殊招生形式(艺体类、定向、委培等)录取的学生与文化类录取的学生不得互转;文史类和理工农类专业一般不得互转。
(三)休学创业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在校参军退役后复学的,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可免试直接转入新专业。
(四)原则上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不能转专业。
第四条转专业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原则上完成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计算机、体育、军事等课程)无补考记录。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①专升本学生;
②凡有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
③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