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监狱学
培养目标:培养德才兼备,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为己任的奉献精神,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监狱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扎实的监狱学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与创新创业能力,能够在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等领域从事监管矫正工作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犯罪学、社会学、监狱学、矫正教育学、矫治心理学、狱政管理学、国外矫正制度等。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市招生考试院审核发布的为准。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公安类专业招收女生计划不超过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的15%。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中包含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计划。
学校拟在贵州、云南、四川、重庆、湖南、湖北、广西、广东、山东、河南、江苏、福建等省市投放招生计划(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只投放贵州省)。
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为贵州省生源(考生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报考条件
报考非公安类专业考生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病),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够适应学校警务化管理要求。
报考公安类专业考生条件: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均须参加由贵州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生源地为贵州(考生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 女性在17.1至25.7之间(含本数)。(计算方式:体重/身高的平方,单位:千克/米2,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