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本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西安文理学院历年排名内容,欢迎大家进行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西安文理学院2021年全国排名第588位;2020年全国排名第600位;2018年全国排名第648位。
年份 | 排名 | 所在地排名 |
2021 | 588 | 陕西(26) |
2020 | 600 | 陕西(29) |
2018 | 648 | 陕西(31) |
2017 | 680 | 陕西(32) |
2016 | 699 | 陕西(33) |
2015 | 735 | 陕西(37) |
截至2020年8月,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1192名,专任教师745人,其中教授101名,博士191名,硕士及以上学位598人,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39人。聘请学科首席专家12人,外聘两院院士3人;有国家、省、市级各类专家19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省级师德标兵、先进个人3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全称:西安文理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080,英文校名为“Xi’an University”。
第三条学校是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市政府主办、省市共建、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有13个二级学院,48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2028人。办学地址:高新校区: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书院校区:西安市书院门63号。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继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有关规定。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级招办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学校招生改革等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做好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9个省(市、区)招生。
第九条 2020年学校新增书法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公共艺术三个专业按照设计学类编制计划招生。大类招生的专业大一年级为基础课程教学,大二年级开始分专业培养;其他专业按照专业编制计划招生。
第十条 2020年学前教育专业继续在陕西省范围内招收本科层次、面向西安市就业的公费师范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实习费。招生计划设置为提前批次,高考总分达到陕西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被录取后须与学校及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签订“公费师范生教育培养协议书”,毕业后由各县(区)按计划安置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