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我校现有三类专业实施大类招生。一是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翻译和商务英语2个专业;二是旅游管理类,包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会展经济与管理3个专业;三是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物联网工程2个专业。
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在学生入学一年后,按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第八条重庆本科提前批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按重庆市“两免一补”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相关政策,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的优惠政策。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按定向就业区县填报志愿。2020年招生计划445名,定向就业区县为黔江区、涪陵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荣昌区、开州区、忠县、奉节县、巫溪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第三章 报考要求
第九条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条英语、外国语言文学类、商务经济学(中英高水平项目)、物流管理(中英高水平项目)、旅游管理类(中英高水平项目)等专业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食品质量与安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外语课程为西班牙语,其余专业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一条商务经济学(中英高水平项目)、物流管理(中英高水平项目)、旅游管理类(中英高水平项目)等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小学教育(全科教师英文专长)、英语、外国语言文学类等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第十二条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的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
(一)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进校后,如果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考取教师资格证,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从就业需求出发,五官、四肢、体形等有严重残疾和生活自理困难的考生请谨慎选择报考旅游管理类、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旅游管理类(中英高水平项目)、师范类等专业。
(三)从就业需求出发,建议体育教育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一)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和出档规定;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二)实施“顺序志愿”的,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实施“平行志愿”的,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一)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报考要求择优录取。
(二)其它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专业志愿优先。
(三)专业计划录取不满额时,在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如所填专业均已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
(四)对总分、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确定专业;对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考生的考试和评价结果安排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