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普通类(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录取最低分:478分。
河北
普通类(本科批中外合作办学)录取最低分523分。
一、转专业条件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学校正式注册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及格,且所修课程学分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
3.经学校指定医疗机构检查证明有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
4.确有特殊原因,在本专业不能继续学习;
5.因本专业已撤销或停止招生,休学期满复学者和保留入学资格者。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本着学生自愿及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二、转专业要求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只限于一、二年级;
2.学生在校期间限转专业一次;
3.文、管、经及教育类专业的文科考生不能转入理工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只能转同类专业,不同学制、不同生源之间不能互转;
4.高考录取二批次专业考生不能转入一批次专业。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1.计划公布:教务处每年5月初向全校公布各专业可接收的转入名额计划,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届学生总人数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