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前高职(专科):纳入该批次高校为:省内部分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或使用艺术类特殊专业校考成绩的高职(专科)高校有关专业。设单志愿。该批次征集1次,设1个征集志愿。
5、高职(专科):纳入该批次高校为:未列入提前批高职(专科)录取且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职(专科)高校。按6个专业组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按此先后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分别设16个平行志愿。
该批次征集2次,第一次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分别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分别设8个征集平行志愿。
三、体育类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共设3个批次)
1、第一批本科:纳入该批次高校为:“211工程”“985工程”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体育类院校以及江西师范大学、南昌航空大学。设16个平行志愿;该批次征集1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第二批本科:纳入该批次高校为:未列入第一批本科的其他本科院校。设16个平行志愿;该批次征集2次,第一次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分别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分别设8个征集平行志愿。
3、高职(专科):纳入该批次高校为:所有高职(专科)体育类专业。设16个平行志愿;该批次征集2次,第一次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分别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分别设8个征集平行志愿。
四、“三校生”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1、文理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2个批次)
(1)本科批次:设16个平行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志愿栏)。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8个征集平行志愿。
(2)高职批次:设16个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8个征集平行志愿。
2、艺术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2个批次)
(1)本科批次(只设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设单志愿,填在艺术类本科单志愿栏,与艺术类本科单志愿同时录取;该批次征集1次,设1个征集志愿。
(2)高职批次:设单志愿,填在提前高职(专科)志愿栏,与艺术类提前高职(专科)同时录取;该批次征集1次,设1个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