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专业名称 |
1 | 智能控制技术 |
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邮政快递运营管理 |
4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 | 数字媒体技术 |
6 | 大数据技术 |
7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8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10 |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 |
11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12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13 | 大数据与会计 |
14 | 大数据与审计 |
15 | 工商企业管理 |
16 | 市场营销 |
17 | 电子商务 |
18 | 现代物流管理 |
19 | 旅游管理 |
20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21 | 表演艺术 |
22 | 社会工作 |
23 | 人力资源管理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全称: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院校代码:14525
第五条学院地址:新疆五家渠市猛进南路980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民办)。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隶属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在录取过程中邀请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巡视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规划处当年下达2020年招生计划书批准为准,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二条学院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