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其它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二十三条学院依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制度,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资金用于学生奖励和资助。奖励和资助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对于报考我院的优秀学生,学院设置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按照《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筑职院发字〔2016〕7号)执行。
第二十四条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第七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五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照学籍规定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学习证明。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851—87981901,87981902
传真:0851—87981902 网址:www.gyvtc.edu.cn
学校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邮编: 550081
附件1: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
院系 | 招生专业 |
轨道交通分院 | 铁道机车、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装备制造分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城乡规划建设分院 |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服装与服饰设计 |
旅游管理系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空中乘务 |
信息科学系 | 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财政经贸系 | 会计(电算化方向)、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 |
食品药品生产与检测分院 | 药品生产技术、药学、应用化工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
附件2:
以下专业对接企业用工标准的需要,将企业用工对身高、视力等标准条件向社会公开
1.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铁道供电技术
【招生要求】男女生比例为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