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的指导下,制订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
609号
学院简介:学院紧紧围绕贵州省贵阳市经济社会和产业的发展需要,设有轨道交通、城乡规划建设、财政经贸与信息技术、食品药品与化工、装备制造、旅游与航空服务等六个专业群,56个招生专业,常年招生专业35个;在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的实践中,各特色二级分院、系在人才培养理念、专业课程体系、教育教学方法、校企职业文化、技术创新研究等五个层面形成了“校企融合”的办学特色。
2013年,学院被省教育厅命名为“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15年,被国家教育部列为首批100所“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是省级优质高职院校(2017年),全国工业机器人领域应用人才培养中心,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国铁路总公司电力机车司机培训基地,中国民用航空局维修培训机构(CCAR-147),贵州省6所万人高职院校之一。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下设:招生专业评价(评审)工作组、招生录取工作组、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面统筹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
第五条招生专业评价(评审)工作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学院招生专业的年度评价(评审)工作,合理制定新增(暂停、停办)专业的评审,确定年度招生专业。
第六条招生录取工作组由分管招生领导任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学院确定的年度招生专业,合理安排、调剂各专业招生计划,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七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对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实行监督和纪律检查,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招生工作举报申诉接受部门为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举报申诉电话:0851-87981933,87981934,申诉邮箱:297057390@qq.com。
第四章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