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形成了一支以高中级教师为骨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08人,专兼职教师18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以上职称68人,硕士学历16人,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19人,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1人。
住宿条件一般,卫生绝对好!学校实行军事化管理制度,能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住宿环境。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办、公安厅主管、教育厅指导下全区唯一的公安政法类高等学校,是自治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和纪律部队特点的特殊院校,承担着公安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公安理论研究和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处突等职责,具有鲜明的公安行业特色和普通高校基本属性。
学院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内蒙古公安部直属训练科。1978年开始学历教育,1980年改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校)。2001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校)。2002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学校并入学院。2012年加挂“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牌子,学院至今已走过73年风雨历程,被誉为“北疆警官摇篮”。
学院为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校区占地面积221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在建的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校区占地面积745亩。学院内设正处级机构17个,其中行政管理机构 6个,教学和教学辅助机构11个。现有教职工248人,其中专任教师182人,高级职称教师60余人,“双师型”教师126人,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8人,硕士学位89人,有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1人,全国公安教育系统优秀教师2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4人,自治区教坛新秀5人,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3个。学院生源质量优秀,公安类专业年均本科上线人数接近100%,现有全日制在校学历教育学生近300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员600多人。
学院开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政治安全保卫、网络安全与执法、警犬技术、特警等7个公安专业,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等3个非公安专业。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专业设蒙语授课班。学院教学训练和实践实验教学条件较为完善,建有自治区公安厅信息化培训基地、全区公安民警心理行为训练中心、内蒙古景愿司法鉴定中心、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机动车驾驶员训练基地、警务实战模拟训练中心、警务障碍训练场、警用武器射击馆等实训基地,信息网络安全、电子数据取证、舆情与引导、危机处理、刑事影像技术、道路交通管理技术等实验室。图书馆藏书26万册,电子图书41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7个。
近年来,学院建成4门内蒙古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教师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31项,院级课题82项,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50篇,出版教材25部,多项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公安部、内蒙古自治区奖励。
学院紧紧围新时代自治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不断凝练办学特色,依托“校局合作、警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采用“教学练战考”五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实战型警务人才。建校73年特别是开展学历教育40余年来,学院先后培养国民教育毕业生近2万人,培训各类学员6万余人次,遍布全区各级公安政法机关,绝大多数毕业生成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众多毕业生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学院曾为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青海、甘肃等省区培养了大批蒙汉兼通的公安专门人才。学院多名校友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光荣称号。
学院是全区公安机关警力补充的主渠道。从2016年开始,学院毕业生参加公安部统一招警(公务员)考试,历年来平均初次入警率达90%以上。
学院是全区公安机关在职民警培训的主阵地。承担全区旗县级公安局副局长副政委首任培训、新录用人民警察培训、中级警官职务和警衔晋升培训、警种专业培训、专项警务技能训练等任务,同时承办公安部交办的全国公安专业业务培训任务。年均举办各类培训班60期7000人次。按照公安部要求,学院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主动承接外警培训,已承办蒙古国警察机构的刑侦业务、禁毒研修、中高级警官培训等各类培训班12期,为促进中蒙双方国际警务合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是公安厅机关应急处置的一支重要力量。根据公安厅指令选派师生参加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及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为自治区社会安全稳定、震慑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学院师生参加了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蒙国际博览会、第25个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纪念大会、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庆祝大会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学院与国内主要公安政法院校建立了稳定的交流合作机制,与俄罗斯联邦内务部东西伯利亚警察学院和鄂木斯克警察学院、蒙古国内务大学建立校际合作关系,经常开展交流互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