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的指导下,制订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129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
609号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于2007年挂牌成立,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学院内设机构42个,开设专业48个,稳定招生专业35个左右;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793人,另有来自新加坡、老挝、柬埔寨、科特迪瓦、孟加拉等国的留学生307人;学院现有教职工677人,其中现有教师511人,教授、副教授218人,博士、硕士258人,“双师型”教师364人。
学院占地面积71.3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6.05万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66.13平方米。拥有1.8万平方米的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馆藏图书76.99万册,生均图书70.14册,生均年进书量4.49册;拥有教学行政用房20.2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9.91平方米,拥有学生宿舍10.85万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05平方米。学院投资的教学设施设备值13961.58万元,生均教学实训、科研仪器设备值1.27万元;拥有教学用计算机1822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16.88个,多媒体教室实现全覆盖;拥有职业技术文化馆和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及运动场、体育馆、大礼堂、食堂、文体活动中心等完善的硬件设施。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下设:招生专业评价(评审)工作组、招生录取工作组、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面统筹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
第五条招生专业评价(评审)工作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学院招生专业的年度评价(评审)工作,合理制定新增(暂停、停办)专业的评审,确定年度招生专业。
第六条招生录取工作组由分管招生副院长任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学院确定的年度招生专业,合理安排、调剂各专业招生计划,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七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对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实行监督和纪律检查,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招生工作举报申诉接受部门为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举报申诉电话:0851-87981933,87981934,申诉邮箱:297057390@qq.com。
第四章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