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高职大专

2022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2-11-22 10:43:02

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外户籍普通高考考生。招收新疆普通高考考生、单独招生考生、三校高职考生、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本着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专业。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遵照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三校生普通类及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

三、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考分录取专业。

五、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七、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实施方案执行。

八、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我院公共课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六章  入学、报到及毕业

第十四条 入学、报到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四、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院发给毕业证书。

第七章  就业安置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QQ:3385433179举报邮箱: help@hengzhe.com
Copyright @ 2016 - 2024 恒折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21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