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学院与疆内外上百家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签定了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实施个性化人才培养。学院立足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人才服务保障,先后为乌鲁木齐市北新建材、中华联合、新疆众和公司,五家渠市工商局、旅游局及工业园区等单位推荐了优秀的实习生及毕业生,就业口碑受到了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第八章 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的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资助标准可根据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个等次: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三、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四、绿色通道。学院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生填写《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绿色通道审批表》,由相关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学生持《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绿色通道审批表》到学院财务处交清除缓交金额外的其他各项费用。财务处在学生报到程序表缴费记录栏确认盖章,学生凭学生报到程序表按序入住公寓、入学注册和进教室上课。学院为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予以资助。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励我院就读的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六、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次: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第九章 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 高职(专科)学生每年的学费在5500元-63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1000元。学院按照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以下学院(部):
财经学院 | 工程汽车学院 | 信息技术学院 |
人文艺术学院 | 民航管理学院,外国语言学院 | |
电子通信学院 | 商务学院 | 留学生教学部 |
特色专业
酒店管理
投资与理财
应用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