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语种要求:不限考生报考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2. 体检要求:体检信息表明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动物医学类、食品检验类、药品生物技术类专业;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病毒携带者不宜报考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安全、药品生物技术等专业。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为依据。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涉农类专业免收学费。
2022年招收涉农类专业有: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动物医学、宠物医疗技术、动物医学(医学动物实验)、设施农业与装备。
住宿费650-1200元/学年(以实际入住宿舍楼的标准收取)。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大中专学生生活物价补贴标准的通知(京教财[2010]40号)文件规定,凡在我院就读的学生,涉农专业每月每人发放200元生活物价补贴,普通专业每月每人发放60元生活物价补贴;学院设置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800元/生/年);院内设院长奖学金(20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为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400元/生/年)和三好生、优秀团员等奖励;新生入校报到时开辟有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在一些特别岗位还能获得专业技能的提升。
奖助学金及学费减免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部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评审公示进行。
注:以上奖助标准均为上一年度标准,准确标准以当年规定为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其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 咨询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10-89909885、89909890
4000022987、4000044987
学院网址: https://www.bvca.edu.cn/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