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 | 专业及方向 | 学制 |
---|---|---|
管理工程系 | 物流管理 | 3 |
物流管理(第三方物流方向) | 3 | |
物流管理(保税物流方向) | 3 | |
会计 | 3 | |
会计(施工企业会计方向) | 3 | |
会计(物流企业会计方向) | 3 | |
公路运输与管理 | 3 | |
公路运输与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输) | 3 |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3 | |
集装箱运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方向) | 3 | |
人力资源管理 | 3 | |
市场营销 | 3 | |
港口与航运管理 | 3 |
1、2020年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云南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6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13646;
2、2020年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湖南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22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33410;
3、2020年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贵州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0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28272;
4、2020年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海南综合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5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0750;
5、2020年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湖南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4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06275;
年份 | 院校(招生方向) | 招生省份 | 科目类型 | 所在批次/段 | 最低录取分 | 最低位次 |
---|---|---|---|---|---|---|
2020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云南 | 文科 | 专科批 | 360 | 113646 |
2020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湖南 | 文科 | 专科批 | 322 | 133410 |
2020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广东 | 理科 | 专科批 | 316 | 302458 |
2020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贵州 | 文科 | 专科批 | 308 | 128272 |
2020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广西 | 文科 | 专科批 | 289 | 101796 |
2020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云南 | 理科 | 专科批 | 264 | 157333 |
2020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广西 | 理科 | 专科批 | 263 | 181150 |
2020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广东 | 文科 | 专科批 | 257 | 232868 |
2020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海南 | 综合 | 专科批 | 250 | 50750 |
2020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湖南 | 理科 | 专科批 | 248 | 206275 |
2020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贵州 | 理科 | 专科批 | 228 | 212002 |
2020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广西 | 文科 | 专科批 | 227 | 122200 |
2020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广西 | 理科 | 专科批 | 193 | 199097 |
2020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广西 | 文科 | 专科批 | 187 | 126404 |
2020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广西 | 理科 | 专科批 | 184 | 200191 |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有关规定,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2356)。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学院地址:园湖校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12号 邮政编码:530023。 四塘校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四塘社区四塘街4号 邮政编码:530216。 联系电话:0771-2188600、5668996(招生就业处)、5626108(行政办公室)。 学院网址:http://www.gxjzy.com。 学院电子邮箱:gxjzy0221@163.com。
第三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有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习形式:全日制脱产。 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名称及毕业证书种类: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其他院领导组成的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和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及时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需集体决策的各种重大问题。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各项具体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学院监察部门直接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院招生职能部门是招生就业处,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在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若考生、家长发现我院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有违反我院招生工作纪律现象,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71-5650229(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第三章 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