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此外,我校自设“于陆琳奖学金”和“自强奖学金”两项院级奖学金。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程序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奖助学金评比过程、评比结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报到时间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对报到新生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对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新生报到后将《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本人照片及其他重要信息与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对存疑信息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进行核实。考生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362306、80362037、80362308
电子信箱:516002124@qq.com
学校网址:www.csuedu.com
第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相关省份招生录取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地址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
学校简介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位于北京良乡高教园区,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设有经济管理、国际经济贸易、计算机技术与艺术设计三个系和综合教育学院一个二级学院,共开设22个高职专业。
学校位于北京良乡大学城,地处中关村国家创新示范区房山园、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良乡园),与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新校区毗邻,紧邻地铁站。学校显著的区位优势,为学生学习、实训、创新创业项目孵化、求职就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学校注重学生社团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社、时政研究会、英语协会、汉服社、书画协会、街舞社、话剧社、摄影社、心理社等学生社团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技文艺活动,寓教于乐。此外,我校广泛开展“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经贸学子在参加的校内外职业技能竞赛、人文质素竞赛、创新创业大赛、文化艺术展演和体育运动等各类赛事活动中屡获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