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九)在江苏省,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为7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十)在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普通类专业:
新闻采编与制作、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以上各专业19800元/年。
(二)艺术类专业:
1. 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服装表演、影视编导、摄影摄像技术:以上各专业26800元/年。
2. 人物形象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美术、影视动画、动漫设计、游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音乐剧表演、歌舞表演:以上各专业23800元/年。
3. 舞蹈表演:39800元/年。
4. 国际标准舞:29800元/年。
(三)“高本贯通”专业:
1. 戏剧影视表演(高本贯通):26800元/年。
2. 舞蹈表演(高本贯通):29800元/年。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3600元。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