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学习成绩优秀且确有某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确认并经校医院审核,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困难(如学生留级后,下一年级没有相同专业等),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学校或二级学院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时,学生提出转院、转专业者。
以下五种情况,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1.招生形式不同的专业之间不能互转,如:对口转入统招,或虽同属对口生,但入学考试科类不一致的学生;
2.跨文、理科或学科跨度较大的学生;
3.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
5.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学生。
第二次转专业:在第一学期学期末办理,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有转专业意愿,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专业录取分数线的大学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末各科综合成绩在班级排名占班级总人数前25%者,可以提交转专业申请。
二、转专业所需材料
1.学生在学籍系统中提出申请,下载并填写相关转专业申请表。申请第一次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1》,申请第二次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2》;
2.二级学院填报《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汇总表》。
三、转专业办理流程(每年此项工作开展前会下发有关工作通知)
1.学生在学籍系统上提出申请,并在附件处上传《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经班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交二级学院学籍管理老师。转出二级学院学籍管理老师进行初审并填报《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汇总表》后提交本学院学籍工作负责领导,领导签署转出意见后提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将《申请表》与《汇总表》的电子档与纸质档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后提交教务处领导签署意见。
4.教务处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申请表转交转入二级学院学籍工作领导处签署转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