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高职专业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8-02 13:58:55

6.学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法人代表梁克东校长。

7.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不要求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具体的录取方式: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6)计划调整: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费标准:参照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高职(大专学历)。

9.招生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9107209

(2)传真:0579-89107209

(3)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北路639号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科贸职业技术学院(筹)教学点202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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