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类专业学费 1450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 150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学费 145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1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我校每年推荐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金额标准依次为8000元、5000元,国家助学金人均3300元。
第二、我校每年设立等级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等级奖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为基本依据。奖励比例为16%,其中特等奖学金奖励5000元/人;一等奖奖励1200元/人;二等奖奖励800元/人;三等奖奖励500元/人。
第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当年6-8月,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年贷款最高金额为8000元。
第四、少数民族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可获得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10000元。
第五、我校设立维嘉困难基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每年第二学期办理,资助金额视具体审核情况确定。
我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出资为每名新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在校期间共三年);出资为每位新生提供校服两套(夏、秋运动服各一套)。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 87975666
传真:(020) 87975777
电子邮箱:1098991736@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cc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zccc.edu.cn
第三十六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马亚光
监督电话:(020)87985328
传真:(020)8798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