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6.男女比例不限。
7.体检要求以教育部体检指导意见执行,空中乘务专业不符合行业体检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
8.我校所有专业无选科要求。
9.录取专业没有语种限制。
三、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四、学费、住宿费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800―1200元/年
学费减免或资助:按国家政策。
五、中外合作办学
中波合作项目: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院与波兰沃尔茨应用科学大学合作举办的经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学培养方式为“3+0”模式,即三年在我院学习,达到毕业要求,获得我院专科毕业证书和波方学业证明。毕业后可选择继续到波兰学习,如满足波方学校毕业条件,即可获得波方本科文凭,中波互认学历。
中韩合作项目: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宠物养护与驯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院与韩国又松信息大学合作举办的经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学培养方式为“2+1”模式,即前两年在我院就读,后一年赴韩国就读。达到毕业要求,获得我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和韩方副学士学位证书。并可继续在韩方学习一年,满足韩方毕业条件即可获得韩方本科文凭,中韩互认学历。
六、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
联系电话:0317-2050897 2128538
0317-5489409(渤海校区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