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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所有开设专业表

发布时间: 2025-01-19 11:33:26

三、2020年学院面向普通高考考生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二)成立以学院党委纪检部门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招生投诉电话:0592-3668006

(三)录取规则:

1.我院2020年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 “分数优先,遵循专业顺序”的录取规则。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普通类和艺术类:

(1)全国的普通类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福建省艺术类考生按艺术类省统考类别的综合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其中,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音乐、舞蹈、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然后将类别中的考生依次按专业填报顺序录取。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3)外省(市、区)艺术类考生,其文考成绩和艺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区)艺术类大专投档线后,按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分计算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照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进行后续录取工作。

3.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4.空中乘务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方案,要求男身高170cm -185cm,女身高160cm -175cm,无纹身。请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

(四)学院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督考生录取及审核过程,其结果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各省(市、区)招委会招生录取文件精神执行。

五、2020年我院录取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按学院网站公告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厦价服〔2013〕费28号文件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资助待遇

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学生,学生毕业时获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按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政策执行。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学院网址:http://www.xmyanyi.com,学院招生办网址:http://www.xmyanyi.com/zsb/index.asp,招生咨询电话:0592-36680170592-3668016(电话兼传真)0592-3668015,招生咨询QQ:1508536087,微信公众号:厦门演艺职业学院

八、本章程由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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