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8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南北大道1号,邮编:402260
第9条学校简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和德感之间的滨江新城。学校1951年建校,2010年建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发展定位是:以智能装备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产业为主体,以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两翼,坚持服务煤炭和地质测绘行业,为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学校占地总面积1110亩,总建筑面积33.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0.1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05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余人(其中留学生19人),招生专业48个。
学校建设有校内实训基地(室)200余个(其中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专业实训基地8个、实训室21个),生产性实训基地8个。
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教授51人,副教授161人。博士43人,硕士265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市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级专家18人,市级专家65人;入选国家“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4人,5人被聘为全国职业院校煤炭专业带头人,1人被重庆大学聘为博士生导师,6人被重庆科技学院聘为硕士生导师。
学校大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我校与澳大利亚堪培门学院合作举办了“3+0”中澳高等教育专科项目。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10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考录取工作,研究决定重大录取政策的调整。
第11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招生范围计划及收费
第12条招生范围及计划:面向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其中会计(中澳合作项目)是我校与澳大利亚堪培门学院合作举办的会计专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
第13条收费标准: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学费6000元/年,环境工程技术专业学费6250元/年,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学费8000元/年,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86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11500元/学年,会计-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3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73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1000元/学年、1200元/学年。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录取
第14条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2)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