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专业名称 |
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3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4 | 民航运输服务 |
5 | 空中乘务 |
6 |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
7 |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
8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9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1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2 | 数字媒体技术 |
13 | 大数据技术 |
14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15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16 | 护理 |
17 | 助产 |
18 | 药学 |
19 | 医学检验技术 |
20 | 口腔医学技术 |
21 | 康复治疗技术 |
2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23 | 眼视光仪器技术 |
24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25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26 | 大数据与会计 |
27 | 工商企业管理 |
28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29 | 电子商务 |
30 | 现代物流管理 |
31 | 航空物流管理 |
32 | 智能物流技术 |
33 | 旅游管理 |
34 | 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 |
35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6 | 智慧旅游技术应用 |
37 | 艺术设计 |
38 | 广告艺术设计 |
39 | 室内艺术设计 |
40 | 网络新闻与传播 |
41 | 学前教育 |
42 | 小学英语教育 |
43 | 应用英语 |
44 | 应用韩语 |
45 | 应用日语 |
46 | 应用阿拉伯语 |
47 | 运动健康指导 |
48 | 体能训练 |
49 | 智能安防运营管理 |
50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2022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院校负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学院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按照位次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普高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十八条 中职升学考试招生录取按照招生的专业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按照位次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学院专业设置,招生录取工作依照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安排,一般安排在专科批次、高职高专批次、综合评价录取时段进行。
第二十条 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照顾政策,学院原则上均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较多时,按第一志愿专业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录取满额后;按第二志愿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以此类推。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 学院每年将通过有关新闻媒体、互联网、考生所在地招生办或毕业学校等渠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公布招生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录取结果。
第二十三条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录取要求:女生净身高160cm(含)-173cm或踮足而立手指须触及212cm,男生净身高173cm(含)-185cm;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女生不低于0.5,男生不低于0.7(C字表视力标准),无斜视、无色盲,无慢性疾病。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录取要求:女生净身高160cm(含)-173cm,男生净身高173cm(含)-183cm;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E字表视力标准),无斜视、听力及辨色能力正常,无慢性疾病。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录取要求:双眼无色盲、无色弱。
第二十五条 外省考生录取批次、规程,依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进行,入学报到、收费等一切待遇与甘肃考生相同。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为净化招生环境,排除外界干扰,招生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