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护理学校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在山西省2020年最低录取分是多少

发布时间: 2023-04-11 08:13:03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学    制:三年

第九条学院国标代码:14405         河南省招生代码:6390

第十条办学地点:

高新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铁魏路东段(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西一百米)

新密校区:郑州市新密市屏阳路中段(该校区建设达到办学条件,并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开展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颁发证书: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二)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学院简介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地处河南省省会一一郑州市,始建于1993年,由郑州大学刘仁教授担任理事长,马明芬教授担任执行理事长,韩爱敏担任党委书记,刘芳教授担任院长。建院29年来,已为国家培养五万余名优秀医学专业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学院现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850亩,在校生11000余人。学院以卫生与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为核心,设有“五系四部两中心”,即护理系、助产系、医学技术系、康复治疗系、教育系、基础医学部、公共教学部、思政部、中专部、实验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学院多次被郑州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评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办学单位”;2006年我院护理专业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省级重点专业”;2009年8月,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支援老区建设先进单位”;2009年10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我院被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2014年学院大专护理专业被郑州市教育局评为“重点专业”;2015年被郑州市教育局评为“急(特)需专业”;2018年6月被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2018年10月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2018年12月,被河南省教育厅授予“依法治校示范校”荣誉称号;同年,学院护理专业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品牌专业”。学院每年都组织学生参加河南省教育厅、卫生厅联合举办的护理技能大赛,并多次荣获“个人奖”“团体奖和“优秀组织奖”;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在2018年河南省第三届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技能大赛中荣获高职高专组第一名。2021-2022年我院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助产、药学专业先后被河南省教育厅列为“河南省普通高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

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并聘请郑州大学医学院(原河南医科大学)、河南中医学院及省会专家、教授任课。现有专兼职教师685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1.12%。学院各项基础设施齐全,校园无线网已全覆盖,图书馆藏书40余万册,教室全部为多媒体教室,宿舍为标准化学生公寓,配有独立卫生间、洗浴间、空调等。目前,校内实验实训场所齐全、功能完善,建有人体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微生物与免疫、基础护理、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重症监护、模拟手术室、康复技术、口腔综合治疗室、中草药标本室、中国传统康复、显微镜室等68个实验实训室,能够充分满足各专业学生的实验实训需求。学院每年都有大批学生被评为省、市、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院党委每年都从学生中培养、发展和吸收一批新党员。学院在完成基础建设的同时,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以提升教学质量为核心,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目标明确,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医护院校。

学院一贯高度重视学生的实习和就业工作,专门设有就业指导中心,建立就业信息网,向学生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就业指导、培训、咨询等服务,定期举办“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并负责推荐安置毕业生就业。随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立及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特别是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上升为国家级战略后,郑州市为广大毕业生提供了巨大的就业机会和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郑州市各级各类医院逾百家并逐年增加,需要吸纳众多医护人才。同时,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及世界发达国家也大量招聘医护人才。我院已与省内外100多家大型医院和医疗机构签订实习就业协议,既保障了实习需求,也为就业打下良好基础。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下设综合,防疫、考务、纪委监察、宣传、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分工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和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一)按照各生源省(自治区)的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无加试要求。

(二)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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