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和宁夏单独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符合投档条件的情况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第十条 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等具体情况坚持“高分走志愿,低分走服从”的原则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参考数学、语文、英语科目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学院对各省(区、市)的优惠加分政策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十四条 学院各专业全国普通高考外语语种一律为英语。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院严格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核定的当年最新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杂费。学费标准:4200元/学年;住宿费:普通间:500元/学年;标准间:1000元/学年;公寓间:1200元/学年。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教育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文件的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助奖学金。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等帮助。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学院通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5号。 邮编:750021 招生咨询电话:0951-6970919 传真:0951-6970900 学院网址:http://www.ngzy.nx.edu.cn 招生办电子邮箱:zhaoshengban03@163.com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宁夏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夏工业职业学院院校介绍
宁夏工业职业学院位于美丽的“塞上湖城”银川市,1981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具有全国招生资质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隶属于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是神华宁夏煤业集团职工培训中心,具有国家二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
学院设有采矿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化学工程系、机电设备实训车间、综采综掘实训车间、成人教育部等6个教学系部。开设有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矿山测量等17个专业,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煤矿开采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分别被评为国家级精品专业和自治区级骨干示范专业。2011年,矿山机电和煤矿开采技术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
学院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3902万元,图书馆藏书13.5万册,电子图书1.2T。建有“核心万兆,汇聚千兆,桌面百兆”校园网络系统和完备的校园安防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