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
(一)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美术类、体育类、艺体特长类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按“分类划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普高类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我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最低控制线。我校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比较文化考试成绩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我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中职类考生和普高类报考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我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最低控制线。我校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我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参考艺体特长测试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特长测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我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艺体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特长测试成绩(分类分项目)录取最低控制线。我校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比较特长测试成绩高低,若特长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分类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我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我校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2.免试录取办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2年4月2日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3.成绩及拟录取查询
(1)我校于4月7日-4月8日在门户网站单招系统中开通“考生查询成绩系统”,考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准考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对成绩有疑问要求查分的考生,凭《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准考证》于4月7日-4月8日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于4月8日通知考生本人。
(2)我校于4月10日-4月14日将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我校于4月15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校网上通知为准)。
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愿意放弃录取的考生,于4月10日-4月14日由考生本人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我校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愿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