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家政服务(老年服务)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认定骨干专业:艺术设计
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0年单独招生各类别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为:
类别 |
文化最低控制线 |
普高类 |
76 |
中职类 |
54 |
美术类 |
74 |
体育类 |
79 |
艺体特长类 |
71 |
为贯彻“从严治校、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英文译名为 Urban VocationalCollege of Sichuan,学院代码为14175。
第二条 学院地址: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
眉山校区:四川省眉山市岷东新区岷东大道南段1号。
第三条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的举办方为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我院为以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岗位技能短期培训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关于我院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发放:我院各专业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完成教学计划所列各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由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具印注明有学生所在院(系)、就读专业等内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全日制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相关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组长由负责招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其具体职责是:
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
2.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