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标识码:4150012607),其前身是由重庆长安、嘉陵、建设、望江、泸化等八所特大型国有兵工职业大学组成。2003年8月,转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12月,升格为本科院校;2019年5月,更名为“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学生。
学校位于重庆科学城西区――璧山,占地948亩,校园布局合理,建筑气势恢宏,环境优雅,鸟语花香;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备,实训规模宏大;图书馆、游泳馆、学生宿舍、体育场所、生活超市一应俱全,是学习技术、绽放梦想的优质校园。
学校是重庆市首家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涉及火箭军、空军和战略支援部队三个军种。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大数据技术四个专业。
第三章 招生批次、专业及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批次
1.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序列,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和专科学生。
2.2022年面向全国,在重庆、四川、贵州、河南、江西、广西、甘肃、陕西、湖南、海南、西藏、新疆、山西、安徽、青海、宁夏、云南、河北、辽宁、吉林、山东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考信息及相关说明。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
2022年,我校共设17个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类)面向全国招生。
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技术、汽车工程技术、汽车服务工程技术、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物联网工程技术、大数据工程技术、现代通信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工程造价、学前教育、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环境艺术设计、舞蹈表演与编导。
专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类(包含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制造类(包含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自动化类(包含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学前教育、舞蹈表演。
第十三条 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十四条 在实行院校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取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后续志愿中择优录取。
在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基本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
在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基本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学校按照投档考生的排序位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非“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凡是进档考生,在录取专业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投档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调剂至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
“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普通类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排序,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同分规则确定位次。普通类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