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在重庆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5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35452;
2、2019年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在海南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39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9398;
3、2019年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在重庆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3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81674;
4、2019年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在云南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8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98782;
5、2019年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在四川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5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05562;
年份 | 院校(招生方向) | 招生省份 | 科目类型 | 所在批次/段 | 最低录取分 | 最低位次 |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江西 | 文科 | 本科二批 | 502 | 39637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四川 | 文科 | 本科二批 | 475 | 65270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四川 | 理科 | 本科二批 | 468 | 158597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重庆 | 文科 | 本科二批 | 458 | 35452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贵州 | 文科 | 本科二批 | 453 | 48065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海南 | 文科 | 专科批 | 449 | 16231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江西 | 理科 | 本科二批 | 449 | 100304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河南 | 文科 | 本科二批 | 447 | 99577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海南 | 理科 | 专科批 | 439 | 29398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重庆 | 理科 | 本科二批 | 435 | 81674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河南 | 理科 | 本科二批 | 393 | 269668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云南 | 文科 | 专科批 | 385 | 98782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云南 | 理科 | 专科批 | 381 | 119782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贵州 | 理科 | 本科二批 | 370 | 128300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安徽 | 理科 | 专科批 | 338 | 203759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山西 | 文科 | 专科批 | 301 | 87516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安徽 | 文科 | 专科批 | 296 | 171052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山西 | 理科 | 专科批 | 268 | 167531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贵州 | 理科 | 专科批 | 264 | 201055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青海 | 文科 | 专科批 | 251 | 9521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宁夏 | 理科 | 专科批 | 242 | 27181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贵州 | 文科 | 专科批 | 227 | 124919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重庆 | 理科 | 专科批 | 201 | 111562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重庆 | 文科 | 专科批 | 180 | 72453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青海 | 理科 | 专科批 | 166 | 24031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甘肃 | 理科 | 专科批 | 160 | 132875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甘肃 | 文科 | 专科批 | 160 | 82823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四川 | 理科 | 专科批 | 150 | 259573 |
2019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 四川 | 文科 | 专科批 | 150 | 205562 |
2022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十四条 在实行院校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取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后续志愿中择优录取。
在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基本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
在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基本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学校按照投档考生的排序位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非“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凡是进档考生,在录取专业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投档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调剂至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
“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普通类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排序,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同分规则确定位次。普通类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七条 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加试科目,不限考生所学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八条 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第十九条 招收定向培养军士,政审、体检按《关于做好2022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