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的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各项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2020年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年龄在16—20周岁;男生身高1.73—1.84米,女生身高在1.63—1.75米;无色盲,无夜盲,双眼裸眼视力或术后矫正裸眼视力应达到C字表0.5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容姣好、形象气质佳;身体日常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无腋臭、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等。
(四)报考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肤色均匀,无纹身,无大面积伤疤或色素沉着;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色盲、色弱、弱视、斜视;无心理及精神病史,无重大手术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能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疾病。
(五)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上无纹身。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生理缺陷,无沟通障碍。
(六)若被录取的考生进校体检复查不适宜就读所录专业,可申请调整到同批次录取的其他专业就读。
第六章录取办法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在录取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在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下,按照规定程序,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 学院属于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文理科各专业之间计划可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调整;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山东省夏季高考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夏季高考考生报考专业不限制选考科目。
3.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大类内计划可调整。
4.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面试合格证方可报考,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官网。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