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300分(按50%计分)+职业技能测试150分。
3,C类(社会人员)、D类(退役军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只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总分150分。
4.E类(技能竞赛获奖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只须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依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考生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上述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月28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
考试具体相关细则及安排详见《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简章》《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2月21日前面向社会发布。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录取
1.按照“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录取原则,C类、D类、E类、F类考生优先录取,D类、F类占用相关专业录取计划,再按第一专业志
愿实际参考人数划定各类别录取比例、录取人数,分别划定各类录取控制线,A类非艺术类专业全校统一控制分数线、A类艺术类专业分专业
组大类控制线、B类分专业组大类控制线,上线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拟录取。遇到总分相同情况,依次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
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3.录取控制分数线、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以学校官网通知公告为准,学校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学校要求办理完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学校视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结束后将在校园
网(http://www.hnkjzy.edu.cn)上公示5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确认后,预录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预录名单上报后我校不再办理退档、补录手续。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第二十一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二条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第二十三条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冒名顶替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