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及重点建设专业表
院校名称 | 重点建设专业 | 专业编号 | 启动建设年度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 陶瓷艺术设计 | 10-28-01 | 2010年 |
皮革制品设计与工艺 | 10-28-02 | ||
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 | 10-28-03 | ||
软件技术 | 10-28-04 |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名单: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室内艺术设计、移动商务
省级特色专业:装潢艺术设计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软件技术、室内设计省级精品专业:皮革制品设计与工艺、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软件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室内设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主办,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建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湖南省会长沙,分雨花校区、暮云校区、新校区(在建)三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04,湖南省代码:4347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学制三年。
第五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结)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教学、纪委监察工作的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审核招生录取政策和招生计划、方案,研究解决重点问题,统筹协调重点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招生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落实、协调处理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八条 招生对象
符合湖南省2022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