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书记和院长为成员。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有关政策,审定学校单招章程、单招工作方案及单招考试方案,领导和组织单招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部门及二级学院的具体职责,协调处理单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招工作办公室,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主任,就业与招生工作处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负责处理单招工作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规章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单招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议,认真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形势下学校单招章程、单招工作方案及单招考试方案,编制分类别分专业单招计划,开展学校单招宣传、考试和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成立单招工作监察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纪委委员为组员。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制度和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情况,确保单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计划
第九条 单招专业为36个(含专业方向)。其中,面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等社会人员考生单招专业为:餐饮智能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导游。
第十条 单招总计划为2300人。其中,退役军人计划10人、社会人员计划90人、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20人(男子篮球6人、男子足球4人、女子排球8人、播音主持1人、影视戏剧表演1人),以上三类招生计划单列。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及我校实际办学情况,单招专业分为九个组。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如下:
组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 |
其中社会考生计划 |
学费(元/年.生) |
专业组一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150 |
20 |
4600 |
西式烹饪工艺 |
50 |
4600 |
||
西式烹饪工艺(日本料理方向) |
30 |
4600 |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25 |
4600 |
||
营养配餐 |
50 |
4600 |
||
小计 |
305 |
20 |
||
专业组二 |
旅游管理 |
130 |
15 |
4600 |
导游 |
70 |
15 |
4600 |
|
休闲服务与管理(文旅产品开发方向) |
35 |
460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105 |
4600 |
||
餐饮智能管理 |
215 |
20 |
4600 |
|
餐饮智能管理(品牌经营方向) |
50 |
4600 |
||
小计 |
605 |
50 |
||
专业组三 |
空中乘务 |
20 |
8000 |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40 |
4600 |
||
小计 |
60 |
|||
专业组四 |
电子商务 |
85 |
3500 |
|
移动商务 |
30 |
3500 |
||
跨境电子商务 |
60 |
3500 |
||
小计 |
175 |
|||
专业组五 |
现代物流管理 |
50 |
3500 |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35 |
3500 |
||
人力资源管理 |
50 |
3500 |
||
市场营销 |
90 |
20 |
3500 |
|
小计 |
225 |
20 |
||
专业组六 |
大数据与会计 |
45 |
3500 |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60 |
3500 |
||
大数据与审计 |
90 |
3500 |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55 |
3500 |
||
金融服务与管理(互联网+方向) |
10 |
3500 |
||
小计 |
260 |
|||
专业组七 |
广告艺术设计 |
40 |
7500 |
|
广告艺术设计(新媒体方向) |
40 |
7500 |
||
艺术设计(室内装饰技术方向) |
40 |
7500 |
||
艺术设计 |
40 |
7500 |
||
小计 |
160 |
|||
专业组八 |
商务英语 |
30 |
3200 |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80 |
4600 |
||
现代文秘 |
50 |
3200 |
||
小计 |
160 |
|||
专业组九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80 |
4600 |
|
软件技术 |
90 |
7800 |
||
移动应用开发 |
60 |
4600 |
||
大数据技术 |
90 |
4600 |
||
小计 |
320 |
|||
体育艺术特长类 |
20 |
所报专业标准 |
||
退役军人 |
10 |
所报专业标准 |
||
总计 |
2300 |
90 |
备注:非中职专业对口考生可跨组报考,其中,专业一志愿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两个专业的考生需专业性测试合格。
第十二条 我校所有单招专业学制为三年,收费标准依据为收费标准依据为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文件、湘价教〔2017〕915号文件,如有变动,按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单招报名结束后以实际报名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人数为基数,确定不同类别考生分专业(组)招生计划。其中,退役军人、体育艺术特长类考生不分专业。
第四章 单招报名
第十四条 单招对象为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第十五条 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须分别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如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
第十六条 体育特长类考生的特长项目为男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排球,需获得政府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省级及以上前八名、地市级前六名、区县级前三名奖项或提供能证明具备体育特长的相关材料;艺术特长类考生的特长项目为播音主持、影视戏剧表演,需获得政府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展演)地市级及以上奖项或参加省联考专业成绩200分以上。
第十七条 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十八条 五类社会人员考生及体育艺术特长类考生在报名前(2022年3月6日17点前)、免试考生在2022年3月7日―15日期间将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提供给我校就业与招生工作处(敬业楼101室)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并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在单招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考生可于2022年3月7日―14日通过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第二十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及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考生、体育艺术特长类考生允许在所有专业组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不分专业组,所有专业内调剂);社会人员考生允许在五个专业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五个专业内调剂);应届中职考生根据其专业大类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专业组内调剂)。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第二十一条 单招考试费(80元/人)缴纳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17点前,免试考生无需缴纳;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我校单招信息网。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18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就业与招生工作处办公室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