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学学生转专业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具体如下:
1.学生本人可在报到1周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常州工学院复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2.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交由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3.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获批转专业的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
4.此类转专业审核批准工作一般应在申请结束后2周内完成。
(二)重新报到入学学生转专业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具体如下:
1.学生在第一学期末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2.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交由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3.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获批转专业的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
4.此类转专业审核批准工作时间参照第十二条。
第二十条飞行技术专业停飞学生转专业按照《常州工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停飞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材料要求
第二十一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均需提交《常州工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表》(含平均学分绩点)。
第二十二条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应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
(二)因患病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或武进人民医院的检查证明(加盖医院病情证明专用章)。
(三)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
第二十三条申请转专业学生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批转专业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转专业资格,退回原专业学习,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章学籍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生跨学科门类转专业的,原则上应转入低一年级学习;学生转入同一学科门类相近专业的,经转入二级学院核准,可转入同一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