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美术类专业考生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可兼报,按总分由高到低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或调剂专业。
2、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要求
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分段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3、文化课成绩计算办法
(1)高考综合改革为“3+3”模式的省(市、区)
考生文化课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2)高考综合改革为“3+1+2”模式的省(市、区)
① 首选历史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② 首选物理考生文化课成绩=(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历史类控制分数线÷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物理类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① 文科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② 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文科控制分数线÷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理科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4、总分计算办法:总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
5、进档考生以总分从高到低、文理混排、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再依次按文化课投档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招生计划必须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类/物理类)的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计划分配原则。
6、录取时,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原则接收考生档案,进档后依照学校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凡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美术类专业学习。
五、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文,绘画专业预收学费为每人每年12000元;设计学类预收学费为每人每年7200元,最终费用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