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1.绘画、设计学类、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除绘画、设计学类专业,以上其它各艺术类专业间均不可兼报。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批次录取规则,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各省投档的考生中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高者;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二条 特殊类考生录取
1.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2.对强基计划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我校招生简章录取。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3.对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国家民委专项、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均为零起点培养。
2.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人工智能专业、外交学专业,因培养方案要求,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学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实际,制定我校各专业(类)的体检要求。详见吉林大学招生网。
第十五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所有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辍学。学生入学后,学校将进一步通过“奖、贷、补、助、勤、免、捐、偿”救助帮扶体系,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2000年,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新吉林大学。2004年,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转隶并入。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下设51个教学单位,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39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9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4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18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2个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专任教师6543人,其中教授2367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1人,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7人,外聘杰出教授5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0人,“万人计划”入选者4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6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专家3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8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48人,吉林省“长白山学者”入选者89人。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1个(其中包含2个筹建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5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3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其他行业部委重点实验室20个。学校承担了大量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产出了一批产业化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高新技术成果。
学校已建立起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在籍学生73591人(全日制70350人、非全日制3241人),其中预科生153人,本科生41523人,硕士生21454人(全日制18625人、非全日制2829人),博士生9220人(全日制8808人、非全日制412人),留学生12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