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地点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五、录取规则
(一)政考及体检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息。
(二)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最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录取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90%。未参加文化考试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参加录取。
2.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即各项考试成绩均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1)普高类:文化、素质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和素质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中职类:文化、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特长类:文化、特长测试双上线考生,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如出现同分情况:普高类考生比较素质测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中职类考生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特长类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
3.如部分招生专业出现缺额,经高职单招领导小组审议,缺额专业将面向社会公布,并面向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三)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办理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考试。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我院深造的资格,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职单招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四)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对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专业,请认真阅读专业简介,并如实填报,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