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首页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随即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4日15点前至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六、时间进程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10日9:00―17日12:00 |
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首页单独招生报名系统,选择“5152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填报。 |
3月19日9:00―23日12:00 |
登录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单独招生”栏目,点击“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专业填报及缴费。 |
3月30日―4月1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4月1日 |
1.考生熟悉考场(16:00―18:00)。 2.申请免试录取考生,至招生就业处办理资格复审(9:00―16:00)。 |
4月2日 |
文化考试,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 |
4月4日―5日 |
查询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于4月5日15点前至招生就业处申请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我院将在受理2个工作日内就查询结果进行电话回复。 |
4月10日 |
1.公布最低控制线。 2.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 3.我院视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我院将发布征集公告,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可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填报。 |
4月14日 |
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4日15点前,至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
4月15日 |
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4月下旬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七、相关事宜
(一)高职单招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院组织考试,高考前完成录取。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并被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二)高职单招录取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考生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转校,学籍异动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招生在线”相关公告,疫情防控事项及安排将第一时间面向社会公布,请考生积极配合。
八、资助体系
我院构建了以国家奖助体系为核心,学院奖助体系为依托,社会力量资助为补充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名家庭困难学生受到资助。
九、注册复查
(一)经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认真进行政治、身体等项目复查,不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身体要求,将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航海类专业按照我院专业报考条件执行。
十、收费标准
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一、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