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美术教育
国家级骨干建设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英语教育、小学教育(全科)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学前教育
省级特色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
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对外汉语、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英语教育
重点专业:学前教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高中毕业起点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林路1100号
邮编:230013
第四条学校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