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按照xx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通过学校官网或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置公示牌等形式公示。目前学院收费标准:11800元/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600元/人/年(六人间)、20xx元/人/年(四人间)。
如学生因故退(转)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xx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渝价〔20xx〕487号)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新生报到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学历证书颁发与就业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就业学校为毕业生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和推荐学生就业。
助学措施
在校学生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评比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年/人(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按照国家下发的比例和评选办法每年评选一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人。(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按照国家下发的比例和评选办法每年评选一次)
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等4300元/年/人、二等3300元/年/人、三等2300元/年/人(一年级及以上学生,按照国家下发的比例和评选办法每年评选一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试点省市除外)、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特困补助,也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可在户籍所在地区(县)资助中心办理,就读期间可免息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12000元/年/人。
特殊困难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根据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确定。
学校奖学金:标准为一等1200元/年/人,二等800元/年/人,三等500元/年/人,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按照学校评选办法每学年评选一次。
技能赛奖学金:按照《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技能竞赛奖励办法》实行。
春节慰问:标准为300元/人。根据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确定。
就业补助:标准为300元/人。仅限于应届毕业生,根据第三年学年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确定,比例不超过5%。应征入伍学生不享受此项补助。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