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无正常理由的;
(八)国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不能转专业的情况。
第五条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第三章 转专业程序与要求
第六条 转专业的程序
(一)学生申请与受理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均可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前三周内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附其家长或监护人书面意见),填写《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异动表》并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材料即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
(二)资格审查与考核
1.转出二级学院审查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召开院务会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同意者,由转出二级学院将材料送至学籍管理部门。
2.学籍管理部门审核
学籍管理部门汇总申请转专业名单和材料后,对学生的基本条件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送至拟转入二级学院。
3.拟转入二级学院审查与考核
拟转入二级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学校当年各专业招生录取情况(包括:招生指标、录取分数划线、录取情况、新生报到率等),以及本学院相关专业的办学综合情况(包括:专业建设情况、师资队伍现状、分班情况、实验实训教学条件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相关专业是否接收转专业学生。在接收转专业学生时,拟转入二级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必要的考核(考核方案应在考核前对学生进行公布),再择优确定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拟转入二级学院应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内将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及材料报送学籍管理部门。
(三)公示
学籍管理部门将二级学院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和学籍管理部门主页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籍管理部门报校长(或校长授权的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备案;对公示有异议的,学校认真核实,并依据核实情况,予以处理。
(四)重庆市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备案
学籍管理部门将经公示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及材料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与备案。
(五)完清转专业相关手续
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备案后,学籍管理部门办结转专业手续,并向转出二级学院出具《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通知单》(以下简称“转专业通知单”),由转出二级学院在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内送达学生,学生持《转专业通知单》在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到转入二级学院报到。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有关手续者,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