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收取报名费200元/生,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2.其他费用参照其他在校生收取。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各项要求与普通高考、技能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致,需全日制在校就读,并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在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的,可按规定在本校当年高职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27-87933225。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也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举办考前培训班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933331、87933332;
网上咨询QQ号:800866399
学校网址:http://www.cj-edu.com.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j-edu.com.cn/
电子邮箱: 1310120071@qq.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
邮政编码:430212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长江工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是全国优质水利高职院校,具有湖北省单独招生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