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六条 艺术类、体育类及提前单独招生录入我校的学生,进校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申请或申请时间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度山西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山西师范大学网址:www.sxnu.edu.cn
招生办电话:0351-2051067 邮编:030031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山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58年,坐落于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古尧都临汾市。建校60年来,学校秉承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不断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培养体系完备、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师范大学,是培养山西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6669人,全日制研究生3550人,非全日制研究生314人;设有22个学院,61个本科专业,2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山西省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2个省级重点学科,2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山西省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教育基地,4个山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承担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承担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省级优势专业、10个省级品牌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1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5门省级精品课程(精品共享课程),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工1825人,其中专任教师1284人。有“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国家杰青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山西省“三晋学者”2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22人,省级教学名师24人,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6人,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