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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是985还是211大学

发布时间: 2023-04-22 10:26:31

第十四条新生报到时,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按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南医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国家承认的海南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政府核定的收费标准对普通本、专科学生收费,具体如下:

层次

学费

住宿费

医学类 非医学类 4人间 6人间
本科 6000元/生·学年 4620元/生·学年

1400元/生·学年

1000元/生·学年

专科 6000元/生·学年 5720元/生·学年
民族预科

4200元/生·学年

注:以上收费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学生奖助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了完整的“奖、助、勤、减、补”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等,同时设立若干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按照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录取查询方式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可通过考生所在省(区、市)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查询通道查询,也可通过我校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海南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898)66895588

E-mail: hnyxyzs@163.com

网址:http://www.hainmc.edu.cn/zs/

监督电话:(0898)66893743

第九章附则

第十九条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海南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南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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