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7800元—8125元/年.生(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一并公布);住宿费:1000元/年.生(均为6人间公寓)。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八条奖贷助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另,学校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全年总计投入300万元。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 学历证书颁发: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sxyyc.net
招办电话:023-58556866 023-58556868
招办邮箱:sxyzzb14008@126.com
招办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一楼
邮政编码:404120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具体事宜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招生章程是学校一切招生行为的基本准则,在每年高校招生工作开展前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最终以学校当年审议公布为准,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三峡库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医药卫生类高等院校,是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重庆市万县卫生学校创建于1951年,重庆市万县中医药学校创建于1974年。2006年,两所中职院校合并升格设立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学校管理体制由万州区管理调整为重庆市教委管理,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2010年,学校被确定为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7年,学校成为重庆市优质院校。2019年,学校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被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专科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在万川毕汇的三峡库区腹心—重庆市万州区,历经近70年栉风沐雨,秉持“学则恒心,医则仁心”的校训,坚守“质量立校、特色强校、改革创新、开放办学”的办学理念,恪守“立足三峡、辐射西部、统筹城乡、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逐步形成了“学惟真、行惟实、医惟仁”的校风、“引导向学之心,升华向善之志”的教风、“勤学、力行、诚信、担当”的学风,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一流医药高等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