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2014年元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5年9月正式挂牌招生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2018年4月经批准整合原乐都、平安区职业技术学校资源,成立海东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并整体迁入学院本部办学,实现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办学实力;同时在原乐都广播电视大学的基础上,海东广播电视大学也在学院挂牌办学,使学院形成了既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又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本科教育的办学格局。
院系 | 专业 |
财经商贸系 | 物流管理、商务管理、互联网金融 |
现代服务系 | 社区管理与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 |
教育系 | 学前教育、应用阿拉伯语 |
农业与资源环境系 |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酿酒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省教育厅及省招办的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厅2018年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考试管理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我院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第三条 学院名称: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Qinghai Higher Vocational & TechnicalInstitute)。
第四条 学院代码:14520
第二章 办学性质
第五条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纪检监察、后勤保障等工作组。
招生工作职责包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处理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七条 必须是在相应批次报考我院专业且政审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