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学制:3年
7.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8.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9.学校举办者:四川省人民政府 绵阳市人民政府
10.学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11.办学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南校区);
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2号(北校区);
四川省绵阳市长虹大道178号(南山校区)。
12.学校网址:www.scctcm.cn
13.联系电话:0816-2380123(校办) 0816-2394744(招办)
第三条招生计划
1. 招生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中药学、药学、康复治疗技术等13个专业。
2. 招生区域:学校面向四川、山西、内蒙古、湖北、福建、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湖南、江西等省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3.招生专业、招生类别、招生数量: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条录取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有关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并对录取工作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
2.学校调阅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以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向学校的投档比例为准)。
3.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类别(文史类、理工类)分别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